连日来,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需求剧增,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用药器械安全有效。广元市青川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药械市场经营秩序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
年10月30日,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进行集中专项检查中发现,青川县金子山高速出口查验处存放8袋未标注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失效日期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涉案价值元。执法人员当即对不合规的医疗器械进行查封扣押,并对经营上述防护服的广元市某药业公司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人员走访、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发现该药业公司在购进该批防护服时未履行入库开箱查验义务,导致不合格医用防护服流入了使用环节。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目前,青川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案发生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时期,该局高度重视,指派执法人员从严、从速、从重查办处理,全力打击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此,青川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在购入医疗器械时应严格审核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及产品本身的相关资质,查验购入产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青川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