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客户端消息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成都平原史前城址──郫县古城遗址等1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通过评审并经国家文物局批复同意;金华寺等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已通过评审并经省政府同意,规划文本由文化和旅游厅印发。
同时,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规定,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安全,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名单
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14处)
(一)成都平原史前城址──郫县古城遗址保护规划
(二)成都平原史前城址──宝墩遗址保护规划
(三)什邡堂邛窑遗址保护规划
(四)郪江崖墓群保护规划
(五)潼川古城墙保护规划
(六)尊胜寺保护规划
(七)永平堡古城保护规划
(八)青川郝家坪战国墓群保护规划
(九)卓筒井保护规划
(十)顺河崖墓群保护规划
(十一)乐山大佛灵宝塔保护规划
(十二)大像山摩崖造像保护规划
(十三)城坝遗址保护规划
(十四)曾家园保护规划
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14处)
(一)金华寺保护规划
(二)贡井南华宫保护规划
(三)贡井贵州庙保护规划
(四)柑桔梁子崖墓群保护规划
(五)东河印制公司旧址保护规划
(六)安居十圣宫保护规划
(七)高峰寺塔及石刻保护规划
(八)柿子湾崖墓保护规划
(九)马边明王寺保护规划
(十)朱家山坪上遗址保护规划
(十一)太湖寺保护规划
(十二)武阳故城遗址保护规划
(十三)彭山陶窑遗址保护规划
(十四)“彝海结盟”纪念地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