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川县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体要求,提高*治站位,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维护了法律尊严、彰显了法治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青川、平安青川建设,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提高*治站位,压实第一责任
青川县委、县*府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治任务,精心组织,强力推进,逐级压实责任,努力形成“各级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动员、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将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
(年2月28日,青川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在推进过程中,县委县*府先后召开12次县委常委会议、7次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县委书记罗云时时听取线索核查进度汇报,督办案件办理。县长刘自强定期研究行业乱象治理、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21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工作推进会,开展9次专项督导。各乡镇、部门“一把手”每年组织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少于8次。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委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县总体目标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围绕深挖彻查,拓宽线索来源
县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对近3年来录入警综平台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九类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串并,对已破案件嫌疑人打击处理情况进行再核实,对遗漏人员或案件再摸排再核查。
不仅如此,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系统治理工作结合起来,重点排查*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执法不严管理不规范问题、积极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全县10个基层公安派出所、17个基层司法所、个网格、个“平安组长”职能作用,将涉黑恶线索摸排纳入网格管理员工作内容,共同排查梳理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年6月17日,县公安局将“10.20杀猪盘”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截至年12月底,全县共收到线索件,其中:省扫黑办转办66件,市扫黑办转办36件,乡镇部门排查件,群众举报87件。经核查,件属实,91件部分属实,件不属实。提级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县公安刑事立案27件,移送起诉26件48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案件1件,九类涉恶案件12件,行*处罚43件;县检察院起诉12件33人;县人民法院审判12件33人,判处33人;移送纪委处理16件;其他县级部门行*处罚15件,协调处理件。
聚焦打伞破网,严格执纪问责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重干扰正常的社会生活,威胁社会稳定。青川严格落实“一线双核”“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要求,加大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的查办力度。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处置扫黑除恶各类问题线索79件。共追责问责91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4人,立案审查调查37人,给予*纪*纪处分37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人,打击“官伞”5人、“警伞”8人。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6份。
(年6月17日,青川县法院审判赵明生涉恶案件现场)与此同时,加强履职履责督查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3轮约谈,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法委书记等领导先后约谈乡镇*委书记4名,局长2名,乡镇纪委书记3名,乡镇*法委书记2名,派出所长3名,村(社区)支部书记3名。进一步加大“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制作忏悔短片2部、警示教育片2部,警示教育干部余人次,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夯实基层组织,铲除黑恶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川县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县委组织部长先后召开专项斗争工作会、联席会、推进会等14次,研判扫黑除恶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先后约谈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委书记(副书记)12人,责成8个乡镇*委作出书面检查。
年以来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覆盖“回头看”,全面联审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审查出有前科劣迹的村干部16人,清理不合格村干部9人。通过严格执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资格联审制度和村(社区)*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树立鲜明导向,选优配强干部。同时联合公检法纪等部门对近两年来新任职的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年12月村级*组织换届名村(社区)*委(总支、支部)委员进行联审。
坚持深入开展后进基层*组织整顿提升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霸”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三年累计确定后进村(社区)*组织87个,逐个制定整顿提升方案,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余条,明确县级*员领导干部点对点联系指导,全面进行整改提升。
着力长效常治,推进机制建设
启动建立以案促改机制建设。8月31日,组织召开青川县扫黑除恶重点案件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大会,围绕陈福兵涉黑案、赵明生涉恶案等2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和行业领域典型乱象案例,进行认真剖析,深入查找问题源头,提出治本之策,形成长效机制,县检察院牵头制定的《“两法衔接”“法纪衔接”联动起底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牵头制定的《青川县预防宗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实施办法》和县纪委牵头制定的《两定一述》等制度进行多次审议修改,得到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高度认可。
建立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行*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系统治理危险驾驶长效机制》和《临时摊点不占道经营承诺制度》等40个长效机制。
(青川县委常委、*法委书记张国辉督导、指导鑫源市场乱点乱象整治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规范化建设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个,年9月率先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建设监控点位个,配齐配强乡镇*法委员和综治中心干部。提升完善生态旅游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传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创新建立五治融合“”工作法,落实“十二户联动机制”和“十大救助制度”,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川,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充分发动群众,打赢人民战争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在开展依法打击和协同工作的同时,青川注重发挥新旧媒体宣传引导功能,全方位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青川县制定《涉黑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设置举报箱。印制《关于检举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张,印制《应知应会知识读本》本,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10万余份。实行“周宣传”,加大典型案例集中宣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行业清源”专题报道时间安排表》,加强乱象整治专题片宣传。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宣传典型案例14个。相关部门与县融媒体中心制作专题宣传片11部,县纪委监委制作警示教育和忏悔专题片4部,切实提高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更加坚定除恶务尽的决心和信心。
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进整改
对照中央、省、市督导反馈情况和整改问题清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7次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制定印发反馈问题青川县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委*府和县级各部门主动对标对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于年12月底已整改完毕;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于年7月全部整改完毕;省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于年12月底整改完毕,并按时向市扫黑办进行报告;全国扫黑办四川特派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第1督导组“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于年9月底整改完毕。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督导组,开展9次全覆盖督导检查,将中央、省、市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督导重点内容,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和纵深推进专项斗争。紧盯中央、省、市转办线索问题督办,对重点线索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线索进行多次研判、督办,已按时整改完毕。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守护平安义不容辞。青川县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护航青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川,为建设嘉陵江上游大蜀道腹地高颜值高质量生态硅谷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ND-
来源
县委*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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