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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9/25 5:16:00

青川县人民*府

关于《青川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省委省*府《关于推进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的指导意见》(川委发〔〕6号)和省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青川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拟制了《青川县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方案(草案)》,现予以公布。

一、设置情况

青川县现有行*村个、社区41个,此次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拟设置行*村个、社区41个,拟撤并行*村61个。

二、具体调整方案

(一)乔庄镇

1.保留设置村(共14个)

(1)茶树村,村委会驻一组。

(2)大沟村,村委会驻欧家河坝。

(3)张家村,村委会驻张家河坝。

(4)石元村,村委会驻寨溪河。

(5)群丰村,村委会驻地迁址重建于赵家岭。

(6)解放村,村委会驻唐家河。

(7)枣树村,村委会驻枣树坝。

(8)新生村,村委会驻射虎坪。

(9)遥林村,村委会驻老屋基。

(10)弓家河村,村委会驻益家坝。

(11)南溪村,村委会驻母家组。

(12)大坝村,村委会驻大坝组。

(13)乌龙村,村委会驻杨家河。

(14)柴王村更名为瓦砾村,村委会驻柴家坝。

2.调整设置村(共4个)

(15)红林村岩底下、石圈子、张家山、柳家沟、赵家湾组与碓坪村合并,设碓坪村,村委会驻周家坝组。

(16)红林村岩根子、椒树坪、火地湾、马家坡、*土坡、何家湾组以及碓坪村袁家河组与三盘村合并,设三盘村,村委会驻吴家岭。

(17)五星村与大屋村合并,设大屋村,村委会驻李处组。

(18)上河村与庙子村合并,设庙子村,村委会驻小娇子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7个)

(19)弓家河村高家梁并入城郊社区,设城郊社区,居委会驻方维街48号。

(20)胜利社区更名为秦兴社区,居委会驻劳动街47号。

(21)新华社区更名为万众社区,居委会驻浙金大道中段号。

(22)民主社区更名为方维社区,居委会驻木牍街号。

(23)回龙社区,居委会驻文化路75号。

(24)建设村与五福社区合并,设*坪社区,居委会驻原五福社区。

(25)青峰村与花园社区合并,设孔溪社区,居委会驻原花园社区。

(二)茶坝乡

1.保留设置村(共6个)

(1)平溪村,村委会驻泉涌组。

(2)青新村,村委会驻新房组。

(3)青岭村,村委会驻柏林组。

(4)双河村,村委会驻陈地坪组。

(5)兴龙村,村委会驻胡家坝组。

(6)新石村,村委会驻田坝组。

2.调整设置村(共1个)

(7)寺坝村与月明村合并,设月明村,村委会驻梁家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8)炉场村与悦来社区合并,设悦来社区,居委会驻河街组。

(三)青溪镇

1.保留设置村(共7个)

(1)徐坝村,村委会驻四组。

(2)金桥村,村委会驻一组。

(3)埝坪村,更名为堰坪村,村委会驻二组。

(4)大水村,村委会驻五组。

(5)青溪村,村委会驻五组。

(6)魏坝村,村委会驻四组。

(7)落衣沟村,村委会驻三组。

2.调整设置村(共2个)

(8)石玉村与阴平村合并,设阴平村,村委会驻闫家坝。

(9)平桥村与东桥村合并,设东桥村,村委会驻一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2个)

(10)东方村与青溪场镇社区合并,设东方社区,居委会驻小西街。

(11)东瓯社区,居委会驻阴平路。

(四)三锅镇

1.保留设置村(共5个)

(1)杨柳村,村委会驻三组。

(2)民利村,村委会驻三组。

(3)民兴村,村委会驻二组。

(4)河西村,村委会驻一组。

(5)渔寨村,村委会驻六组。

2.调整设置村(共2个)

(6)新龙村与苏阳村合并,设苏阳村,村委会驻原新龙村一组。

(7)八角村并入青石村,设青石村,村委会驻六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3个)

(8)*水村、东阳村与场镇社区合并,以东阳河为界,河西部分设杲阳社区,居委会驻警民街。

(9)*水村、东阳村与场镇社区合并,以东阳河为界,河东部分设东阳社区,居委会驻滨河路。

(10)新平社区更名为桥楼社区,居委会驻一组。

(五)蒿溪回族乡

1.保留设置村(共3个)

(1)光辉村,村委会驻二组。

(2)炭河村,村委会驻一组。

(3)地坪村,村委会驻二组。

2.调整设置村(共1个)

(4)上游村与青光村合并,设青光村,村委会驻二组。

(六)房石镇

1.保留设置村(共6个)

(1)前河村,村委会驻前河组。

(2)百兴村,村委会驻一组。

(3)新桥村,村委会驻一组。

(4)兴佛村,更名为兴福村,村委会驻一组。

(5)理河村,更名为里河村,村委会驻四组。

(6)天井村,村委会驻四组。

2.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7)群丰村、前河村篙子坡组与场镇社区合并,设大石坝社区,居委会驻烈园组禹王南街。

(七)曲河乡

1.保留设置村(共3个)

(1)建新村,村委会驻蛇皮沟。

(2)双龙村,更名为青龙湖村,村委会驻乡场镇。

(3)银洞村,村委会驻帽家河。

2.保留设置的社区(共2个)

(4)青城社区,居委会驻程家坪。

(5)稻香社区,居委会驻乡场镇。

(八)乐安镇

1.保留设置村(共5个)

(1)向阳村,村委会驻青林组。

(2)后坝村,村委会驻竹林盖组。

(3)通坝村,村委会驻白果组。

(4)松柏村,村委会驻董家河组。

(5)长坪村,村委会驻大木林组。

2.调整设置村(共2个)

(6)大坪村茶园、宋坪、杨柳、中林组与康坝村合并,设康坝村,村委会驻康坝组。

(7)大坪村学房、大坪、中坪组与古城村合并,设古城村,村委会驻街上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8)寨子村与大桥社区合并,设大桥社区,居委会驻场镇。

(九)关庄镇

1.保留设置村(共4个)

(1)陶龙村,村委会驻赵儿坝组。

(2)樱桃村,村委会驻樱桃窝组。

(3)新民村,更名为书房村,村委会驻沙坝组。

(4)力子村更名为苏河村,村委会驻梨子坪组。

2.调整设置村(共4个)

(5)毛坪村与群力村合并,设群力村,村委会驻池坝组。

(6)康乐村与东河口村合并,设东河口村,村委会驻三元坝组。

(7)新华村与固井村合并,设固井村,村委会驻固井岭组。

(8)三凤村与樟河村合并,设樟河村,村委会驻张家河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3个)

(9)小荆村与红新社区合并,设红光社区,居委会驻社区二小区。

(10)旭光村与寺坝社区合并,设寺坝社区,居委会驻一组。

(11)沙坝社区,居委会驻沙坝组。

(十)石坝乡

1.保留设置村(共2个)

(1)中心村,村委会驻院子组。

(2)大房村,村委会驻白岩组。

2.调整设置村(共4个)

(3)八一村与三江村合并,设三江村,村委会驻两河口组。

(4)青龙村与五一村合并,设青龙村,村委会驻原五一村桐家组。

(5)锅坛村与三台村合并,设三台村,村委会驻三台组。

(6)先锋村与朝阳村合并,设马公村,村委会驻原朝阳村屋基组。

(十一)凉水镇

1.保留设置村(共6个)

(1)友谊村,村委会驻三元坝组。

(2)学房村,村委会驻大坪组。

(3)胜利村,村委会驻*金组。

(4)团结村,村委会驻中院组。

(5)跃进村,村委会驻桐子坝组。

(6)茅坝村,村委会驻茅坝组。

2.调整设置村(共3个)

(7)凉山村赵家湾、白石垭组,华合村梁上、铧尖组与凉华村合并,设凉华村,村委会驻水河坝组。

(8)华合村屋基坪组与群英村合并,设群英村,村委会驻麻阳坪组。

(9)金家村与曙光村合并,设曙光村,村委会驻新建组。

3.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10)凉山村王家山、毛坪组,凉华村坟坪山组与场镇社区合并,设凉水井社区,居委会驻场镇。

(十二)大院回族乡

1.保留设置村(共5个)

(1)大茅村,村委会驻大茅组。

(2)锁家村,村委会驻锁家组。

(3)花果村,村委会驻陈家组。

(4)建兴村,村委会驻金星组。

(5)竹坝村,村委会驻桂花组。

2.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6)青华村与明珠社区合并,设明珠社区,居委会驻乡场镇。

(十三)竹园镇

1.保留设置村(共6个)

(1)*沙村,村委会驻三组。

(2)河口村,村委会驻五组。

(3)三郎村,村委会驻五组。

(4)清江村,村委会驻一组。

(5)衡柏村,村委会驻八组。

(6)菜溪村,村委会驻一组。

2.调整设置村(共1个)

(7)跃进村与方石村合并,设方石村,村委会驻四组。

3.保留、调整设置的社区(共8个)

(8)金山村、金院村、大磉村、金牛社区合并,设金子山社区,居委会驻原金牛社区一组。

(9)砂石村与桃源社区合并,设桃源社区,居委会驻五组。

(10)竹园坝社区,居委会驻竹园新街。

(11)白沙社区,居委会驻二组。

(12)梁沙社区,居委会驻梁沙社区小区。

(13)银沙社区,居委会驻三组。

(14)马鹿社区,居委会驻五组。

(15)龙峰社区,居委会驻四组。

(十四)建峰镇

1.保留设置村(共7个)

(1)建峰村,村委会驻二组。

(2)葛底村,村委会驻四组。

(3)青沟村,村委会驻三组。

(4)碾子村,村委会驻二组。

(5)佛山村,村委会驻二组。

(6)华尖村,村委会驻一组。

(7)马村,村委会驻二组。

2.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2个)

(8)松盖村与松盖社区合并,设白家社区,居委会驻原松盖社区一组。

(9)青峰社区,居委会驻建峰镇场镇。

(十五)七佛乡

1.保留设置村(共1个)

(1)新坪村,村委会驻小川子。

2.调整设置村(共3个)

(2)明水村与燕子村合并,设燕子村,村委会驻马家院。

(3)阳坪村与马鞍村合并,设楼子村,村委会驻原楼子乡场镇。

(4)炉沟村与桂佛村合并,设七佛村,村委会驻贡茶街。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1个)

(5)茶林村与贡茶社区合并,设贡茶社区,居委会驻芙蓉街。

(十六)木鱼镇

1.保留设置村(共4个)

(1)新坝村,村委会驻大树湾。

(2)铁炉村,村委会驻庙湾组。

(3)前山村,村委会驻后山组。

(4)浮寨村更名为板桥村,村委会驻原板桥乡老场镇。

2.调整设置村(共1个)

(5)新潭村与木鱼村合并,设木鱼村,村委会驻二组。

3.保留、调整设置社区(共3个)

(6)文武村与曙光社区合并,设曙光社区,居委会驻曙光小区。

(7)上马坊村与上坝社区合并,设红旗社区,居委会驻滨河街32号。

(8)石牛社区,居委会驻滨湖路。

(十七)骑马乡

1.保留设置村(共4个)

(1)中元村,村委会驻明家。

(2)大树村,村委会驻大松树。

(3)光明村,村委会驻周家梁。

(4)红光村,村委会驻鱼建坝。

2.调整设置村(共2个)

(5)民主村与里坪村合并,设里坪村,村委会驻土地坪。

(6)水磨村与岩埝村合并,设水磨村,村委会驻大竹园。

3.保留设置社区(共1个)

(7)新民社区,居委会驻乡场镇。

(十八)观音店乡

1.保留设置村(共4个)

(1)余坝村,村委会驻一组。

(2)两河村,村委会驻一组。

(3)河坝村,村委会驻一组。

(4)青竹村,村委会驻一组。

2.调整设置村(共1个)

(5)董家村与观音村合并,设观音村,村委会驻二组。

3.保留设置社区(共1个)

(6)太平社区,居委会驻一组。

(十九)沙州镇

1.保留设置村(共2个)

(1)东山村,村委会驻一组。

(2)南丰村,村委会驻四组。

2.调整设置村(共9个)

(3)田坪村与江边村一至五组、七组合并,设江边村,村委会驻原江边村五组。

(4)大湾村与寺沟村合并,设寺沟村,村委会驻原寺沟村九组。

(5)丁家碥村三四组、六至九组与永红村合并,设永红村,村委会驻原永红村十二组。

(6)白土村,幸福村一组(白龙湖北岸)四组与三堆村合并,设三堆村,村委会驻原三堆村四组。

(7)居山村、幸福村一组(白龙湖南岸)至三组、五至九组以及木鱼镇文武村一组与幸福村合并,设幸福村,村委会驻原幸福村一组。

(8)乐园村与江岸村合并,设江岸村,村委会驻原江岸村五组。

(9)松林村与青坪村合并,设青坪村,村委会驻原青坪村二组。

(10)新韩村与高峰村合并,设高峰村,村委会驻原高峰村四组。

(11)柏杨村与白河村合并,设白河村,村委会驻原白河村三组。

3.调整设置社区(共2个)

(12)江边村六组、白水社区、白龙社区合并,设白龙湖社区,居委会驻滨湖街。

(13)都家坝村、丁家碥村一二组与新南社区合并,设白水关社区,居委会驻原新南社区场镇。

(二十)姚渡镇

1.保留设置村(共1个)

(1)柳田村,村委会驻一组。

2.调整设置村(共2个)

(2)阳山村、青元村与平原村合并,设汉道河村,村委会驻原平原村六组。

(3)市坪村与王家村合并,设市坪村,村委会驻和平街号。

3.保留设置社区(共1个)

(4)姚家渡社区,居委会驻幸福街46号。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截止年5月3日24时。

联系人:苟子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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