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教育局
关于申报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府,县级相关部门,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厅关于做好年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要求,现就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奖补对象
年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象为:年毕业并在年6月30日(含)前实现首次就业且就业单位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并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省属普通高校(含招收普通本专科生的成人高校,学校名单详见附件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策的学生除外。符合学费奖补条件但在以往年度因故没有成功办理的学生,可以继续申请。
二、网上申报时间
4月20日至5月20日,登陆四川学生资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