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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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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1月24日,四川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市委、市*府部署要求,现就我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立严密的组织管控体系。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全县范围内来自湖北、武汉人员严格落实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隔离等举措。未发热的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行、居住史和哺乳动物、禽类等接触史,以及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就诊人员和陪护家人在诊疗过程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二、暂停大型聚会聚餐活动。严禁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暂停婚庆、祝寿、吊丧、团年等大型宴会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车站、码头、酒店(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公共场所对旅客取消行程、退订酒店的应做好全额退款服务。全体*员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得举办、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活动。三、暂时停办所有聚集性群体文化活动。全县所有的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游艺厅(室)、KTV、网吧、洗浴场、校外培训机构等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全部关闭。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含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四、严格消*消杀。在高铁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商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实行每日消*消杀、开窗通风等措施。对中央空调进行专业清洗消*。五、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工作。各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要继续每天全面排查武汉(包括途径武汉)返乡人员及其他返乡感觉不适人员,绝不漏一户一人,发现情况及时主动向疾控部门报告。六、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全县群众在春节期间居家为主,减少流动、聚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青川县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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