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指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训诫,并可以书面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广元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在利州区院揭牌成立
青川县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例家庭教育令
广元市检察机关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清理,会同市公安局开展旅馆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治理“回头看”,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教育、监护不到位的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和督促监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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